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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都山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9        浏览次数:55        返回列表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官林镇都山村

项目概况宜兴市都山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宜兴市官林镇都山村,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制造,计划购置注塑机、挤出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具备年产900吨塑料制品的制造能力。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兴市都山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5-66082341      电子邮件:3074179342@qq.com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1

联系人:应工    

4、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8t/a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官林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排入官新河;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部分外排,冷却废水产生量为72t/a,因水质简单,直接接管官林污水处理厂处理;喷淋废水产生量为2t/a,经厂内中和池处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官林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大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注塑和挤塑废气冷却后经集气罩收集至水喷淋+干燥+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9.375mg/m3、排放速率为0.094kg/h,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标准值;本项目臭气浓度排放为313(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新扩改建二级标准;本项目粉碎产生的废气量较少,在入料口处加挡板,加强车间通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排放速率分别为0.007kg/h,符合环保要求。

综上,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全部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厂界昼间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本项目噪声设备经距离衰减及墙壁隔声可达到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环评结论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和分析,依据资料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综合评价后认为,宜兴市都山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各项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设不会造成区域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功能的降低,风险性较小,在加强环境管理和监控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在该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6、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本项目全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1229日起。

 

公众征求意见表.docx

宜兴市都山环保塑料制品生产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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