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Q6-10-19地块(地块编码:6101113010048)位于西安市灞桥区灞桥街道小寨村,连霍高速以南、朝阳路以西、红河路以北、庆铁西路以东,总占地面积90666.08 m2,合135.999亩。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09.11946°,北纬 34.32390°。调查地块内均为空地,被杂草及灌木覆盖。
据调查,调查地块历史上均为灞桥区小寨村农用地;2012年依据陕政土批[2012]1141号及陕政土批[2012]1194号文件批复同意将包含调查地块在内的合计49.4806公顷土地转为建设用地并收归国有;2019年7月依据《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意见书(2019-87)》将调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根据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灞桥分局提供的《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表》、《地块信息核实证明》及其人员访谈结果,依据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分类,项目地块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
调查地块目前处于收储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本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于2023年7月17日下达了《关于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见附件1),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灞桥分局于2023年7月20日委托西安中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BQ6-10-19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成立了项目组,依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相关技术文件要求,于2023年7月21日-22日对调查地块区域进行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2023年7月24日-26日并组织技术人员对调查地块区域及周边进行地块现场踏勘,2023年8月3日-8月22日陆续对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灞桥分局、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工作人员、地块内相关人员、原周边企业人员、附近居民等相关进行了书面访谈工作,对地块的使用历史、权属变更及是否存在污染事故等信息进行了详细调查。2023年9月-10月在初步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的基础上,识别项目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源,编制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方案。
2023年12月15日本项目采样方案被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纳入监督检查并进行了采样方案一次评审,未通过;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月15日依据监督检查意见对采样方案进行修改补充,2024年1月23日进行第二次方案评审,2024年1月23日-1月30日依据专家意见对方案进行补充完善。
2024年3月14日-3月16日,我公司入场依据采样方案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土壤采样;2024年3月14日-4月11日,对采集的样品进行实验室分析;2024年4月12日-5月23日,依据调查结果及实验室分析数据编制了《BQ6-10-19地块(地块编码:6101113010048)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土壤调查共布设S0至S7共7个采样点位(S0为对照点),共计47个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基本项指标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钴、锌、铬、锡、二噁英、氟化物,共计52项,各检测因子中锌、铬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15618-2018)表1中风险筛选值;其余因子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所在区域土壤环境风险可以接受。根据本次采样调查结果,确定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详细采样分析,该地块符合开发利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