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信息电议
VIP会员VIP会员
价格信息电议
VIP会员VIP会员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第二条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执行以及与排污许可相关的监管和处罚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排污单位应当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排污许可证申请
本网页所展示的有关【排污许可证申请】的信息/图片/参数等由的会员【陕西恒健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由环智云-环保产业互联网平台会员【陕西恒健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自行对信息/图片/参数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本平台(本网站)仅提供展示服务,请谨慎交易,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本平台(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在本网页可以浏览【排污许可证申请】有关的信息/图片/价格等及提供【排污许可证申请】的商家公司简介、联系方式等信息。
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您致电,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对环智云-环保产业互联网平台的关注与支持!